
體育播報9月10日宣 。
媒體人李平康談到了此事,原文如下:
劉翔又一次站上了輿論的“跑道”。
只是這一次,他面對的已經不是110米欄,也不是雅典奧運會的終點線,而是一場遲到了11年的“退役安置”。
2026年8月,劉翔公開談及自己的退役安置問題,引發巨大關注。上海方面隨后回應稱,將依據國家體育總局和上海市有關運動員退役安置的規定,通過組織安置或自主擇業等方式,對劉翔進行妥善安置。
事情發展到這里,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是:
劉翔都這么有錢了,還需要安置嗎?
但我認為,這恰恰是把問題想簡單了。
一、這不是“劉翔缺不缺一份工作”的問題
劉翔當然不是一個普通運動員。
2004年雅典奧運會,他以12秒91奪得男子110米欄冠軍;2006年,他又跑出12秒88,打破世界紀錄;2007年大阪世錦賽奪冠。
他曾經是中國體育最具標志性的運動員之一。
所以,當我們討論他的“退役安置”時,真正需要討論的并不是:
“劉翔現在有沒有錢?”
而是:
“一個職業運動員為國家和地方體育事業服務多年之后,退役時究竟應該得到什么樣的制度保障?”
運動員的個人收入,與退役安置制度是兩個問題。前者不能替代后者,個人是否富有也不應成為制度執行的依據。
二、真正令人疑惑的,是為什么11年以后才談這個問題?
劉翔2015年正式宣布退役。
當時他已經不是一個普通運動員,而是中國體育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運動員之一。
事實上,劉翔早在運動員時期就已經擁有上海市體育局團委副書記等身份。上海方面當時也曾解釋,這一職務屬于兼職性質,并不意味著他成為公務員,也沒有相應的行政級別。
2015年退役的時候,劉翔公開表達過自己不想簡單走傳統的“當官”或者“當教練”路線,而是希望完成學業,并參與青少年體育、體育公益等工作。
這其實說明一個問題:
劉翔從來不是一個沒有人生規劃的人。
他有自己的選擇。
問題在于,運動員個人的職業規劃,與體育系統應該承擔的退役保障責任,并不是一回事。
如果相關制度要求退役運動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安置,那么這個流程究竟有沒有及時啟動?
如果沒有及時啟動,原因是什么?
如果當時已經完成了相應安排,那么今天為什么又重新提出?
這些問題,比“劉翔到底應該拿多少錢”重要得多。
三、不能因為劉翔特殊,就讓制度變得特殊
很多人會說:
“別人退役都沒說什么,為什么劉翔要說?”
我反而認為,劉翔站出來討論這件事情,對其他運動員未必是壞事。
因為劉翔不是普通運動員。
如果連一個奧運冠軍、世界冠軍、曾經創造世界紀錄的運動員,在退役多年之后都對自己的安置問題存在疑問,那么普通運動員退役以后怎么辦?
他們可能沒有劉翔的商業價值、公眾關注和表達渠道。
因此,這場爭議真正值得關注的,不是“劉翔能不能得到一份工作”,而是:
一個運動員從體制內退出競技體育之后,他的人生到底應該由誰負責?
四、中國體育最大的短板之一,其實就是“運動員退役之后怎么辦”
中國競技體育長期以來非常擅長培養冠軍。
四年一個奧運周期。
運動員每天訓練。
拿金牌。
創造紀錄。
站上領獎臺。
鮮花、掌聲、榮譽。
可是當運動員三十歲左右離開賽場之后呢?
很多人的人生其實才剛剛開始。
他們可能只有初中、高中甚至更低的文化基礎;可能沒有正常的職業履歷和社會工作經驗;也可能因為長期封閉訓練,與普通社會產生距離。
這才是退役安置制度真正應該解決的問題。
不是簡單地給一個編制。
更不是把所有冠軍都安排進體育局。
而是應該在運動員進入職業生涯后期時,就開始幫助他們完成第二職業的準備。
例如:
學歷教育。
教練員培訓。
體育管理。
體育傳媒。
青少年體育。
體育產業。
社會體育指導。
甚至互聯網、商業和國際體育組織。
讓運動員在還沒有退役的時候,就開始準備“下一場比賽”。
五、劉翔其實是一個很典型的案例
劉翔當年退役時,中國體育已經出現了一個非常明顯的變化。
運動員不再只有“退役后當教練、當官”兩條路。
體育產業正在商業化。
互聯網正在改變體育傳播。
運動員個人品牌越來越重要。
劉翔本人也早已具備巨大的商業和社會影響力。
因此,真正理想的退役安排,應該是:
制度給保障,個人做選擇。
而不是:
制度替你決定人生。
如果運動員愿意當教練,可以去當教練;愿意進入體育管理,可以進入體育管理;愿意創業、從事青少年體育或體育傳媒,也應該獲得相應支持。
退役安置最重要的不是“把人放到哪里”,而是:
讓一個曾經為體育事業付出十幾年的人,有機會把競技生涯積累下來的能力,轉換成下一段人生的競爭力。
六、所以,這件事我既不認為應該簡單“挺劉翔”,也不認為應該簡單“挺體育局”
劉翔當然應該遵守相關制度。
上海體育系統同樣應該按照制度辦事。
真正需要回答的是三個非常具體的問題:
第一,劉翔2015年退役之后,按照當時的規定,他的退役安置流程到底是什么?
第二,如果應該更早辦理,為什么直到2026年才重新進入公眾視野?
第三,目前提出的“組織安置或者自主擇業”具體意味著什么?
如果這些問題能夠公開、透明地回答,很多爭議其實自然就會消失。
反過來,如果只告訴公眾一句“我們會妥善安置”,卻沒有解釋過去11年發生了什么,那么輿論當然會繼續追問。
因為公眾真正關心的不是一個崗位。
而是:
一個制度為什么會讓一個奧運冠軍等11年?
七、劉翔的“第11個欄”,其實還沒有結束
劉翔曾經說過一句非常有意思的話:
他的職業生涯結束了,但人生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。
11年前,他跨過了職業運動員生涯的最后一個欄。
11年后,我們突然發現:
真正困難的欄,可能不是賽道上的最后一個欄,而是運動員退役之后,如何重新找到自己的人生賽道。
這不僅是劉翔的問題。
姚明、李娜、林丹、孫楊以及無數中國運動員,都曾經或正在經歷類似的問題,只是每個人的路徑不同。
所以,與其把這件事情變成一次“劉翔和上海體育局誰對誰錯”的輿論審判,不如把它變成一次中國競技體育退役制度的公開討論。
畢竟,一個真正成熟的體育體系,不應該只負責把運動員送上領獎臺。
也應該負責:
當他們離開領獎臺之后,依然能夠有尊嚴、有選擇、有能力地走完自己的人生。
劉翔已經跑完了110米欄。
但中國體育關于“運動員退役之后怎么辦”的這場長跑,顯然還遠遠沒有到終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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